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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内老公转给第三者120万,全力追回该钱款

发布者:郑辉芳|时间:2019年04月17日|1666人看过举报

律师观点分析

案例点评

1、2005年原告与被告一登记结婚,2018年2月至2018年5月间,被告一以现金和银行转账的形式多次向被告二赠与了120多万元,原告对此不知情,在2018年6月份看见了银行转账单才知道此事

2、该案主要面临两个问题

(1)被告一转给第三者也就是被告二的钱能否要求返还

根据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相关规定,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非因生活需要对财产作出重大处分的,夫妻双方应平等协商。本案中被告一未经原告同意,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被告二,该行为既违反法律规定又不符合公序良俗,故该赠与行为无效,相关钱款有权要求返还。

(2)关于有近40万元的钱款是通过现金赠与给被告二,这部分钱款如何要求返还

因为这部分钱款并不是直接通过银行转账,就面临一个证据缺失问题。经本律师与原告多次沟通交谈,结合有银行流水的一部分汇款凭据,我发现,被告一从自己银行卡现取现金,而后紧接着在当天就存入被告二账户中,且前后有多次都是这么操作的,从存款金额及取款和存款时间角度看,两者具有紧密的联系;另外现金存入被告二的账户和被告一通过银行转入被告二的账户,两者是统一账户,故在开庭时我向法官多次强调此事,最终法官采纳了本律师的意见,近40万的现金得以保全

3、意见及建议

在办理此类案件过程中,我发现,取证的难度比较大,特别是在配偶不配合的情况下愈发困难。对此有如下建议:(1)一旦发现配偶有向第三者转账一事,应当立即联系律师,由律师指导收集证据,时间很宝贵。在这起案件中原告发现之后因为没有及时联系我,导致现金存取款的证据缺失,如果提前联系我,本律师就会立即联系法院出具调查令查询相关视频,如果有视频为证,这案件就稳妥了,而不需要再冒风险。(2)配偶与第三者出轨或同居的证据,这很关键。(3)赠与的证据。具体如何处理,可以联系本律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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